本报讯(记者 轩辕杨子)家人一起外出吃饭本是一件开心事,但被加收15%的服务费却让赵女士很不开心。昨日,省消协也发布消费警示,春节团圆就餐一定要多长几个“心眼”,小心吃“哑巴亏”。
近日,家住西安市东郊的赵女士邀请朋友前往某大酒店用餐,在埋单时突然被告知要加收总消费额15%的服务费。由于吃饭的朋友在场,多年未见心情都非常好,赵女士抹不开面子就直接付了款。但事后赵女士感到非常憋屈,打电话到省消协进行咨询、投诉。省消协介入调查发现,该酒店为四星级酒店,确实有收取服务费的相关规定,但没有提前向赵女士明示,未尽到告知、提醒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知情权,负有一定责任。经消协调解引导,酒店认识到错误并向赵女士道歉,退还了服务费。省消协表示,其实生活中像赵女士一样遇到的餐饮消费侵权现象不在少数,很多消费者由于缺乏一定的消费知识、法律知识,或者碍于情面,无奈之下接受了店家的“潜规则”。
根据以往春节家庭团圆饭消费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消费者在预订时,仅与酒店约定一桌菜的总价及菜肴的名称,而每道菜的价格、规格、重量等关键要素却往往被忽视。为此,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酒店,并签订书面合同,索要饭菜单,明确用餐时间、收费标准以及能否变更或取消等事项,尽量要求商家在菜单上对价格较贵的菜肴标明具体使用食材的名称、分量,防止被酒店忽悠;应留意商家除菜肴外的其他服务项目和费用,对包间、服务等方面准备收费的,应提前告知,并由双方在预定时一并约定。酒店设立的禁止自带酒水、餐具另收费、丢物责任自负、最低消费等规则都不符合法律规定,消费者有权说“不”。
如果在网上预定,一定要找正规的电商平台,特别要注意保存网页上有关菜肴名称、质量、数量、价格等相互约定的交易信息、聊天记录等;如果需要订购外卖成品、半成品菜肴,除了选择正规可靠的酒店外,更要详细了解和注意查验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防范个别经营者用库存积压甚至变质的食材制作饭菜。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消协组织进行咨询、投诉,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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