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提出了全面建设“发展活跃、治理有序、生态宜居”的幸福新城目标。建设幸福新城,是落实“品质西安”要求的生动实践,是全区人民的美好期盼。近年来,新城区聚焦民生改善第一目标,严格落实“两个80%”的硬要求,切实做好日常社会救助,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社会救助工作方针,深化实施了“美居行动”等创新性救助工作,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实在在的困难,让幸福新城更有温度、共享发展更有质感。
“美居行动” 让困难群众生活得更体面
针对困难群众多的现状,新城区不断优化保障模式,加强社区基础建设和便民服务,为群众提供便捷、舒适的生活环境。在全区开展“美居行动”,引导驻地单位、商户和爱心人士发挥慈善义举,为困难家庭刷房子、换家具、送家电,让困难群众生活得更体面、更有尊严。截至2015年底,已有512户困难群众受益。“美居行动”不仅是对现有社会救助体系的补充,更是新城区为困难群众提供多元帮扶的有益尝试,在全区形成了关注困难群体,热心慈善救助的浓厚社会氛围。2014年8月21日,省委书记赵正永赴该区专题调研,对“美居行动”救助模式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强调要在全省大力推广。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作为陕西省医疗救助试点区,新城区在全省率先实行了住院救助“一站式”服务模式,协商16家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和8家区级医疗机构作为服务单位,救助对象住院凭身份证或低保证在救助窗口申请,出院时在救助窗口就可办理结算,真正做到了便民、救急、高效。随后,又将“一站式”模式延伸,救助对象可凭身份证或低保证,在定点的8家卫生服务中心随时门诊治疗,在怡康药店直接购药,不用个人垫付救助金。“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模式为困难群众提供了方便,困难群众不会因为无钱垫付而选择有病久拖不治,提升了医疗救助的实效性。
2014年初,新城区被确定为全省和国家民政部重特大疾病救助试点区。该区制定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标准》,使救助对象不再局限于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体,而是由救助困难群体尝试走向适度普惠,发挥医疗救助的兜底作用。因患重特大疾病住院治疗花费巨大,户籍地在该区的居民和驻地单位在该区参保的城镇职工均可参与,年累计救助封顶线可达到10万元。该工作开展以来,共为166人发放重特大医疗救助金193.6万元,进一步从制度上保障了困难群众患了大病看得起,避免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
突出“救急难” 织牢救助网底
新城区将临时性救助纳入制度性救助范畴,对遇到临时性、突发性困难,或者穷尽其他社会救助措施后,仍不能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低保、低收入群体进行救助。将救助标准从3000元/人·年提高到8000元/人·年,较好地解决了辖区困难群众因突发性、特殊性原因造成的家庭困难。2015年底,新城区还在各街道建立了“救急难”工作站,承担1000元以下的临时救助金和500元以下实物救助的审批发放,对特别困难的群众采取先救助、后审批的措施,增强了救助的时效性。
2016年,新城区将围绕“531”工作主题,坚持民生优先、致力民生改善,积极顺应群众期盼,以提高低保、低收入群体的发展能力和收入水平为主要任务,坚持兜底保障与帮扶“造血”相结合,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与全区群众共同建设“发展活跃、治理有序、生态宜居”的幸福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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