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肖持纲
1月13日,《人民日报》以“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拉开序幕,今天的城管怎么管”为题,刊登该报记者文章,对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中各地区的具体实践进行报道,文中对西安市莲湖区在城市管理中的标准化执法、网格化管理、人性化服务的实践,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和赞赏,认为该做法,是在全国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序幕已经拉开的前提下,提高城市执法管理水平的一个具体有益的探索。
早在2009年,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暴力执法、抗法频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一系列问题,在莲湖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当时的区城管执法局,探索建立用程序法规范执法行为,用细化的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弹性空间,用司法的最终强制力和违法成本的付出实现长效管理内核心的标准化执法模式,并建立了检查权、调查权、决定权、执行权“四权分立”制度,形成权力内分、互相制约的机制,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杜绝了“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的发生。在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中制定权责清单,规范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完善监督机制等方面,在全国进行了率先的具体探索实践。
同时以“一敬礼、二亮证、三宣讲、四纠违、五处罚”5个步骤和现场指挥、分组调度、执法取证、法规宣传、文书下达、现场保障、强制措施、善后处置8个工作岗位为内容的“五步八位”文明工作法,有力规范执法程序中的执法行为。
莲湖区城市管理局还通过区公证处在该局设立城管执法公证室,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分别在城管执法局设立警务室;区人民法院在该局设城管巡回法庭;区人民检察院在该局设城管执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等“三室一庭一站”方式,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加强与司法衔接方面进行了可贵的先行实践探索。
在推进网格管理,动员公众参与,形成城市管理多元共治优良局面的探索实践中,2013年,莲湖区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思路,依据不同功能和需要,将区域细分为“一类道路严禁、二类道路严控、三类道路疏导”,实施区域层级管理体系,将疏与堵、刚与柔、管理与治理有机融合,实现了寓执法于服务、以服务促管理的目标。
针对城市管理不精细、品质不精致、责任不精心等问题,莲湖区按照“地理布局、方便管理、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思路,在保持区和街道管理职能不变的前提下,划分了41个管理片区、134个管理单元和364个管理网格,在全区形成“区、街道、片区、单元、网格”五级管理体系和责任网格,有效实现了管理触角延伸至城市每个角落。同时依据“党建引领、多元共治、信息共享、职能整合”的原则,依托管理网格延展全区40个职能部门的管理服务内涵,形成涵盖党的建设、经济发展、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安全稳定等5大功能的城市综合治理体系,从而有力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和谐、高效、有序,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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