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毛志伟刘少晖首席记者谢斌)合伙购买POS机,帮他人代还信用卡欠款,进行虚假交易消费,以收取手续费的名义非法牟利。近日,张某、郑某、李某等3人被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捕。
张某、郑某、李某均是20多岁的无业人员。今年3月份,3人合伙共同筹资在西安北郊一小区租了一套单元房,并购买POS机,通过各种关系发展“月光族”持卡客户,为客户代还信用卡透支欠款。他们用这些客户的信用卡在POS机上进行虚假交易消费,套取现金,再为客户还信用卡上的透支欠款,每次收取1%-1.5%的手续费,虚假交易流水额达230多万元人民币。后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于7月9日在出租房内将3人抓获,当场查获信用卡64张,POS机15台。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3名犯罪嫌疑人代还信用卡的行为,且数额超过100万元,属于情节严重,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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