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晓瑞)为推进甲醇M100燃料汽车在西安市的推广应用工作,昨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通告,自11月28日起,甲醇M100燃料汽车可借由公交专用道通行,且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通告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西安市实际情况,自2018年11月28日起,甲醇M100燃料汽车可借由公交专用道通行,且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限制,不受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限制。
此外,针对运输甲醇M100燃料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西安市行政辖区行驶的,通告称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并按照指定的时间、线路行驶。甲醇M100燃料运输车辆同样不受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限制,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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