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按揭买房,一方出资装修,离婚时房子该归谁?近日,西安市鄠邑区法院审理一起离婚财产纠纷案,最终双方协商后圆满解决。
小颖和王俊打工时相识,没多久两人准备结婚,但是两个年轻人工作时间不长,都没有积蓄买房。为了爱情,两人决定先领证结婚,婚后再一起奋斗买房。
可当生活归于平淡,两人之间的矛盾逐渐出现。王俊工作不稳定,收入不高,慢慢不愿意提及买房的事。小颖生完孩子后,婆媳之间逐渐有些小摩擦,她越来越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看着丈夫不求上进,便决定自己出去打工赚钱。一年后,小颖向自己父母借来8万元,加上自己的积蓄,按揭买了一套小居室。出于面子,王俊拿出3万元给小颖用于装修。
新房装修好后,两人之间的矛盾慢慢加深,小颖觉得王俊不上进,王俊认为小颖太拜金,怀疑她有婚外情。小颖一气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诉讼中,小颖认为王俊一共出资3万元用于装修,房子产权应归自己,她向王俊返还3万元。
王俊认为房子现已升值,而且自己帮助小颖偿还了部分房贷,至少要给10万元才同意离婚。经过法官居中调解,并向双方释法明理,最终两人协商,由小颖返还王俊5万元,两人和平分手。
本报记者张晴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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