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张成龙)昨日,华商报A06版刊登了《120万买法院拍卖房近两年了难收房》后。临潼区法院称,如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将强制执行。
昨日,临潼区法院回复称,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2018年1月21日,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一套,并通过网络司法拍卖依法处置,买受人张先生以120余万元竞买成功。之后,法院多次通知被执行人腾房,但其拒不配合。去年8月27日,法院对被执行人进行了司法拘留,但其仍未腾房。
今年3月19日,被执行人以拍卖程序违法为理由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6月17日,临潼区法院驳回异议申请人的异议申请,被执行人申请西安中院复议,西安中院于10月28日裁定:驳回复议申请,维持临潼区法院的执行裁定书。11月11日,主办法官电话通知被执行人到庭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拒接电话,办案人员又以短信发送传唤内容,但被执行人无回应。11月12日,临潼区法院作出对被执行人的司法拘留决定,因未查找到被执行人,拘留未实施。11月18日,办案人员再次传唤被执行人,其仍未到庭。
昨日,临潼区法院发出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尽快迁出涉案房屋,到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予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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