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桦 实习生 袁如兰)昨日,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今年咸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后,参保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学生等经审核,条件符合的将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据了解,凡在咸阳市辖区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具有城镇户籍、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具有咸阳市城镇户籍,在咸阳市辖区内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定居的少年儿童;不属咸阳市城镇户籍,父母在咸阳市辖区内就业,且有一方参加了咸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随父母在咸阳市辖区内生活、上学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的农民工子女;被征地农民和户籍新转入咸阳市的城镇居民;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由市政府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此外,下岗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工,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咸阳市医保中心有关人员说,已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原则上不得转入或重新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稳定就业后,应随所在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退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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