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明委,市级有关部门:
2008年9月,市文明办等部门组织开展了首届“感动咸阳”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今年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9周年。为了进一步弘扬正气、传承美德,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市文明委决定评选表彰第二届“感动咸阳”道德模范。现就评选表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评选表彰全市道德模范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咸阳营造良好社会文明风尚。
二、组织领导
在市文明委领导下,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咸阳日报社、咸阳广播电视台、市信息办组成“评选第二届‘感动咸阳\’道德模范活动组委会”。
组 长:陈俊锋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严宪文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车建营 市政府副市长曾广中 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刘 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赵民哲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习智万 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梁立昌 市总工会副主席
郭立志 团市委书记
王玉娥 市妇联主席
张力 市政法委副书记
朱德旺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王福海 咸阳日报社社长、总编
白秋生 市信息办主任
陈新年 市文明办副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推荐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奖项设立
第二届“感动咸阳”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共表彰20名左右。
四、评选标准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面广。其基本标准为:
1、助人为乐模范: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始终坚持帮助他人,特别是在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始终坚持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捐资捐物,在奉献社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见义勇为模范:为维护国家和群众利益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捍卫正义、勇斗歹徒,不惜牺牲个人利益。
3、诚实守信模范:生产经营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事迹突出,能想他人所想,帮他人排忧,不为金钱等利益所动,以诚实守信为重,事迹感人,影响面大。
4、敬业奉献模范:刻苦学习、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任劳任怨、勇于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工作中作出了突出成绩,群众公认。
5、孝老爱亲模范:坚持孝老爱亲数年如一日,模范恪守家庭美德,尤其在家庭困难情况下,孝敬老人,教育子女,为践行家庭美德树立了榜样,事迹生动感人。
五、评选范围
凡在咸阳市居住、生活、工作、学习的所有公民,其典型事迹、事件发生在咸阳市辖区,均可推荐参与“感动咸阳”道德模范人物评选。凡获首届“感动咸阳”道德模范人物称号的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六、实施步骤
1、启动时间。3月初市文明委下发《关于评选表彰第二届“感动咸阳”道德模范的通知》,并在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消息,正式启动评选表彰工作。各县市区文明委也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同时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道德模范的评选标准、推荐时间、推荐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
2、推荐方式。此次评选采取层层推荐评选的方式进行。各基层单位、中省驻咸企事业单位、部队、院校等直接向所在地县市区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各县市区组委会要认真组织、实地考察、严格审核,择优向市组委会推荐候选人;市直各机关、部门和单位对照标准、条件,认为符合评选条件的可直接向市组委会办公室推荐。
3、审核上报。各县市区组委会要对推荐上报的候选人,尽可能在基层评选的基础上,严格审核把关,并征求当地相关部门意见(所有候选人均应征求计划生育、公安机关意见,对党员和公职人员候选人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部门意见),并在当地进行公示后,按类别(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填报“咸阳市道德模范推荐表”,并附10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和3000字左右人物通讯材料各5份,附2寸蓝底免冠彩色数码照片3张(要求原版照片,至少500万像素jpg格式),同时上报电子文档(word格式),于2010年5月30日前上报市组委会办公室。
4、公示投票。6月上旬开始,市组委会将对推荐上报候选人进行初审,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将主要事迹在《咸阳日报》和咸阳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8月上旬至8月底进行群众投票。各县市区设立投票箱,方便群众投票,单位组织集体投票的,可将选票统一送至县市区组委会办公室,由县市区收集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也可直接邮寄至咸阳市渭阳中路6号市文明办,或登录咸阳市政府网(www.xianyang.gov.cn)进行投票,投票时间截止8月31日。
5、综合评定。9月初,由组委会办公室对投票进行统计,并将结果报市组委会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咸阳市第二届“感动咸阳”道德模范。
七、表彰奖励
1、市文明委作出《关于表彰咸阳市第二届“感动咸阳”道德模范的决定》,对第二届“感动咸阳”道德模范给予表彰。
2、9月中下旬,举行咸阳市第二届“感动咸阳”道德模范人物颁奖大会。
咸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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