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索渭峰 记者 王军政)今年以来,咸阳市把推进社区“三有一化”(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构建区域化党建格局)建设作为社区党建重点,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高起点、高标准推进,使全市社区党建工作跃上了新的台阶。
明确社区干部职数配备和管理体制,确保做到“有人管事”。咸阳市积极推行社区书记和社区主任“一肩挑”、“两委会”成员交叉任职,提出社区规模在1000户至3000户或3000人至10000人的,原则上按5人的标准配备社区干部,社区规模在3000户以上或10000人以上的,按5至9人的标准配备社区干部,社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社区党员在20人以上的,设一名党组织副书记,党员在30人以上的,可设一名专职党组织副书记。同时,明确社区干部主要通过街道(乡镇)机关选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到社区任职、选聘协管员、公益性岗位补充等五个途径解决。
坚持高标准落实社区经费和社区干部待遇,确保做到“有钱办事”。咸阳市明确提出,从今年起,社区党建工作经费不少于10000元。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对社区需完成的行政事务,相关部门给社区拨付专项经费。社区居委会建立专门账户,实行社区财务街道(乡镇)代管制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大幅提高社区干部工资待遇,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并将社区工作经费、党建经费和社区干部工资纳入县市区财政预算,市财政进行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负责,确保社区各项工作的开展。
强力推进社区活动场所和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做到“有场所议事”。将社区阵地建设列入全市民生十大工程,通过项目支持、财政投资、社区自筹、国有资产置换、合作经营等方式,到今年年底,全市60%的社区将达到“四室三站一场所”的标准要求(其中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室外健身活动场所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确保2011年底全市所有社区达到标准要求。
在此基础上,咸阳市以“文明社区、和谐家园”、“创先争优、促进和谐”等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社区党建工作创新,广泛开展党员承诺制、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志愿者等活动,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工作协调议事机构,完善驻区单位协调联系会议、社区党支部会议、社区居委会会议制度等,着力构建起以街道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党组织为基础、驻区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内全体党员共同参与的区域化党建格局。(B)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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