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阎莉)酒后纠缠前女友,前女友摆脱时被撞身亡,男方是否该承担责任?8月28日,渭城区法院审结了这起交通事故背后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006年5月,张某在市区经营理发店期间,与男子杨某相识,俩人关系暧昧。2009年7月,饮酒后的杨某来到张某经营的理发店纠缠,直到晚上11时许,张某欲离开理发店回家时,杨某仍纠缠不清,并追到张某家。张某怕影响家人,便同意与张某来到咸阳湖边。在湖边,双方发生激烈争吵并打架,情绪激动的张某为摆脱杨某,在横穿渭阳路时,被一辆货车当场撞死。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与肇事司机承担同等责任,后货车司机对张某的家人赔偿了应承担的60%损失。
但女儿突遭横祸,张某的父母认为完全是杨某的纠缠所致。今年6月,张某的父母与女儿将杨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车祸造成另外40%损失。杨某却认为张某因车祸死亡,与自己无关。
法院审理认为,除了肇事司机应承担的60%责任,张某在横穿马路时,完全应意识到存在安全隐患,但因疏忽大意以致发生交通肇事,应对40%的损失承担主要责任。但在事故发生前,杨某纠缠张某并发生争吵打闹,致使张某情绪波动较大,对车祸发生有间接关系,应承担10%的责任,即14706元,并支付张某女儿生活补助费3960元。(C)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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