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鹏飞)记者11月3日从市公安局获悉,“清网行动”以来,全市共有995名网上在逃犯罪人员归案;通过公安机关的规劝,有330名网上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得到了从宽处理。
为敦促网上逃犯积极投案自首,近日,咸阳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家联合发出《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公安机关在“罪行较轻的或者投案后能够积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侦办案件,且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不致再发生社会危险的”可以不予羁押;在规定期限内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根据自首情节在案件移送起诉时一并提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建议和意见。按照通告,咸阳市警方对主动自首、积极配合的在逃人员进行宽大处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去年3月17日在市区某KTV将客人砍伤后潜逃的刘某于10月12日在家属的陪同下投案自首;2001年10月13日在312国道驾驶大货车超速越线逆向行驶致三人死亡的李某在外逃十年后于10月10日投案自首……数据显示,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投案自首的网上在逃犯罪嫌疑犯达330名。
对于继续潜逃,顽固抗法、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咸阳警方将“穷尽一切手段、采取一切办法”,采取超常的措施、拿出超常的办法、给予超常的力度,对拒不投案自首的在逃犯罪分子,以最严厉的措施抓捕逃犯,维护法律权威。经过艰苦努力,抓捕归案的网上在逃嫌疑人数目不断攀升。(B)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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