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图
袁晨
对于医院来说,“争分夺秒、救死扶伤”这样的词汇一定排在“收费、身份辨别”之前,哪怕遇到的是身份不明或没有负担能力的“无主病人”,医院也往往会本着“先救人后付费”的职业操守予以救治。这样,病人的病痛解决了,但医院头痛的事儿却来了,由此产生的费用怎么办、无主病人由谁买单?一直困扰着医疗机构。2014年9月,咸阳市六部门联合制定的《咸阳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疾病应急救助能力,保证对需要紧急救助但身份不明、无负担能力的患者实施快速、高效、有序的医疗救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急救费用过去多由医院承担
过去,在新闻中人们经常能看到,一些需要医疗急救的病人,因为没有身份,没有钱,个别医疗机构拒绝为其施救,以致出现病人死亡的情况。在疾病应急保障制度建立前,咸阳市就高度重视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患者的急救问题,要求全市所有医疗机构不得拒收、推诿以上两类患者,较好地保障了此类人群的急救问题。但是,急救费用问题却没有渠道解决,由医疗机构垫付,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医疗机构的负担,影响着医疗机构对以上两类患者急救的积极性。据不完全统计,咸阳市每年因患者无力支付而产生的呆账坏账高达300-400万元,医院垫资不堪重负。
9月11日,根据咸阳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提高疾病应急救助能力,保证对需要紧急救助但身份不明、无负担能力的患者实施快速、高效、有序的医疗救助,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咸阳市卫生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审计局、人社局等六部门联合制定了《咸阳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解决这部分患者的急救保障问题,是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的客观要求。
有负担能力但拒绝付费者不适用于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救助范围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在咸阳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为救助对象。
救助基金支付范围主要包括两类:
一类是无法查明身份且无力缴费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
另一类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未参加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没有事故责任人,或不能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助基金、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金等渠道支付费用的患者发生的医疗救治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
凡是能查实身份、有负担能力但拒绝付费患者的急救医疗费用,不适用于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救助范围。
医疗机构先救人,再对发生的费用申请补助
《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基金审批必须经过四个环节:
一是申请。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由收治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时填写《咸阳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审批表》,报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患者身份。
二是申报。各医疗机构每季度汇总填写《咸阳市疾病应急救助患者医疗费用审核支付汇总表》,同时,附患者救助基金申请审批表向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申报。
三是审核。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对医疗机构提交的申请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在公安、民政、人社等有关部门协助下核查欠费者的身份、有无负担能力等基本信息,以及是否存在责任人、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公共卫生经费、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等正常支付渠道。
四是审批。市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财政、公安、民政、审计、人社部门召开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联合审批委员会专题会议,在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社会监管委员会的监督下对医疗机构所报资料进行联合会审。经查验对符合条件无异议者,在联审后15个工作日内由市财政局将核准的救助患者医疗费用直接拨付至各相关医疗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通过政府投入和社会募捐等多渠道筹集
“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来源主要有两方面,政府投入和社会募捐,而前期咸阳市财政按照人均0.1元的筹集标准,由政府财政拨付救助基金40万元,后期还将继续募捐。”咸阳市卫生局应急办主任武志强说。到目前为止,接收中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458万元,共筹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498万元,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2015年1月9日,咸阳市召开了第一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联审会议,对全市2013年2月至2014年11月期间发生的疾病应急救助费用进行了集中审核。共收到全市2013年2月至2014年11月期间各医疗机构救助患者后申报的审批表37份,经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成员单位和监管委员会现场联合审批,确定符合救助条件的17名患者予以救助,共支付医疗机构救助基金60.3万元。第二批应急救助基金申报工作已于2015年5月开始,收到各医疗机构救助患者申请审批表23份,申请救助资金43.5万元,目前正筹备召开第二批联合审批会议。随着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深入实施,对无力缴费病人的医疗救助将会成为一种新常态。
咸阳市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是从制度层面形成对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医疗费用的保障机制,解决需紧急救治患者的医疗费用问题,解除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避免由于“等钱救命”等原因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发生。咸阳市采取先救人后申请基金的模式,确保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得到医疗救助,不仅有效缓解医疗机构垫资压力,也进一步缓解了医患矛盾。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吴国新通讯员王歆)自2014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咸阳市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全面安排部署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市政府先后两...
咸阳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咸阳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