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永军)6月22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被告人权某、张某某、权某某、王某某、马某某等2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非法采砂、盗窃、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窝藏他人多次吸毒及附带民事诉讼一案。
根据检方公诉,近年来,被告人权某、张某某、权某某、王某某、马某某等25人盘踞在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辖区,利用非法手段盗采国家地下砂石资源,涉案金额巨大,气焰嚣张。公安民警在侦办过程中发现,被告人非法持有长枪1支,管制刀具3把、匕首1把。同时,被告人还涉嫌非法转移财产等违法行为。该案将于近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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