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得知法官要来家中探望,早早在院中等候。
法官来家中询问老人的生活近况。
法院干警与老人拉起了家常。
本报记者 吴红/文 李丽莎/图
3月25日,天空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又到了给老人送赡养费的时间了。上午十点,三原县法院法官赵鹏辉、张永鹏、樊洁,来到城关镇龙中村百岁老人李老汉家中,给老人送来了这个季度的生活费。随行的法官樊洁说:“从04年至今,每个季度结束前,我们都会把钱送到老人手中,这一送,我们坚持了近十年。”
事情还得从九年前说起……
2004年,已步入耄耋之年的李老汉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千辛万苦拉扯大的儿子竟拒绝尽赡养义务。无奈之下,老人鼓起维权的勇气,向三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个儿子每人每月支付相应的生活费用并提供住处。
回忆当年的情景,承办这起案件的法官张永鹏说,第一次看到老人拄着拐杖颤颤巍巍来到法院时,心里很不是滋味。得知老人的情况后,便下定决心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老人老有所依。
法院经审理要求,大儿子给老人提供住处,并每月支付40元的赡养费;二儿子照顾老人的日常饮食;小儿子每月支付60元的赡养费。
判决生效后,唯独小儿子迟迟不履行。同年,老人申请法院执行。
为了让小儿子履行赡养父亲的义务,执行法官多次做其思想工作,还邀请了当地的村干部参与其中。大家从法律规定、伦理道德、社会声誉等多个方面进行耐心说服教育,同时充分发挥执行威慑作用,明确告知不履行义务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
在法律的威严和执行法官真情的感化下,小儿子答应给父亲付赡养费。
由于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在法院的建议下,小儿子每季度把赡养费拿到法院,再由执行法官亲自送到李老汉手中,看望老人的同时,以案件回访的方式掌握案件的实际执行效果。
近十年来,每季度给老人送赡养费成了法官雷打不动的一件工作。法官赵鹏辉告诉记者,他们会一直坚持下去,用实际行动让老人感受法官带给他儿女般的温暖。(D)(1)
采访手记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父母对子女的养育之恩,子女用多少金钱和关爱来报答,都像小草那样显得微不足道。子女不赡养父母,不仅有违人伦秩序,而且有违法律。三原法院的法官们,作为人民利益的捍卫者和社会纠纷的裁决者,十年如一日地督促小儿子给其父亲赡养费并传送至老人手中,他们倾注真情,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但愿法官们多年来的坚守,感化许多不孝之子,使他们主动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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