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红
亲戚俩因相互信任而合伙投经营茶叶生意,不久后,一方要求退出,双方因结算欠款不履行而引起纠纷,进而发展为吵架,直至对簿公堂。近日,在三原县法院调解下,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合作:王某和张某都是三原县人,且属亲戚关系。2010年中旬,俩人搭伙做起了茶叶生意。刚开始,俩人团结一致,一心想着把生意做好。后来,茶叶店的生意越来越冷清,于是,张某便产生了退出的念头。
状告:经双方结算后王某欠张某24500元,并向其出具了欠条一份,承诺于去年中旬全部归还。但还钱之事一拖再退,直到今年初,王某分文未偿还。为此,张某于今年2月底诉讼至三原县法院,请求判令王某偿还其欠款。
受理:经承办法官受理得知:被告王某认为,其一,当初合作时,自己出资多,且跑销路业务繁忙辛苦,原告王某出资少,利润都是平均分配,在生意不好时还同意张某退出,给其结算赔偿,没有亏待张某。其二,因生意缘故,在自己手头经济紧张时,张某不顾亲戚情分一再催讨,所以才心里咽不下这口气不予偿还。表示双方以后不再来往,而且拒绝出示合伙账务。
和解:主审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有着亲情关系这一特殊背景,认为双方完全可以“化干戈为玉帛”。于是从法理、情理角度耐心地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努力地寻找双方争执的源头、焦点,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以促使双方摒弃前嫌、弥合裂痕。经承办法官悉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并当场握手言和。三月初,王某到法院清偿了一部分欠款,剩余的欠款与4月9日前偿还。双方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
记者感言:亲戚之间基于信任而合伙做生意,但由于合伙起纠纷反目成仇而对簿公堂,此类事件在当下社会层出不断。正如本文中的张某和王某,为了利益的你多我少,不顾亲戚关系剑拔弩张、争锋相对,实属不应。常言道:人与人之间应以和为贵,和气才能生财。无论是朋友还是亲属,如果相互都能多一些理解和宽容,那么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误会和不愉快了。
王某和张某俩人能够冰释前嫌、握手言和,也体现了人民法官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增进了法官与人民群众的鱼水感情,提高了法庭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力。(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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