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反十打”第四战役严厉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裁)决”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后,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落实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市中院】亮剑“拒执”犯罪
本报讯(记者 吴红)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9月13日下午,咸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裁)决”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电视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裁)决”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抓手。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认真开展“三秦飓风”专项行动,及时查控被执行人各类财产,综合运用强制执行措施,稳扎稳打,分步推进,促进案件有效执结。深入分析辖区执行案件构成,以及影响执行质效的因素,积极采取错时执行、突击执行、集中执行、凌晨出击、假日执行等有效措施,下大力气执结一批涉民生案件,努力打出声势和效果。建立“执转破”工作协调小组,组成相应的机构,完善衔接制度,尽快筛选出符合破产条件的案件,依法转交破产审查,实现“执转破”案件数量上的突破。
同时,依法大胆适用制裁手段,敢于坚持原则,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充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专项行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F)(2)
【旬邑法院】一男子拒不执行判决获刑
本报讯(记者 吴红)做着生意,有着收益,面对生效的法律判决却不履行赔偿义务,近日,被告人曹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被旬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曹某曾作为附民被告被旬邑法院判决,赔偿附民原告王某经济损失54604.65元。判决生效后,曹某履行赔偿款5000元,剩余款项未履行。今年年初,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多次找曹某要求履行赔偿义务,但曹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法院调查得知,曹某承包一烤肉店,每月盈利10000余元。同年5月,公安机关决定对被告人曹某以拒不执行判决罪立案侦查。侦查阶段,曹某的妻子代其履行剩余赔偿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鉴于被告人曹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有悔罪表现,也已履行还款义务,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F)(2)
【兴平法院】多措施加大打击“拒执罪”力度
本报讯(记者 吴红)近日,兴平法院召开“六反十打”第四战役暨打击“拒执罪”犯罪行为会议,对执行工作进行了回头望。
会议强调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年,要求全院干警要深入对照评估标准,逐一核查,补齐落后指标,保证第三方评估验收一次通过。在开展打击“拒执罪”犯罪工作中,要对所有执行案件进行排查,对涉嫌有财产拒不履行、转移、隐匿财产、规避法院执行的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对已排查出的案件线索,加强相关证据材料收集整理,积极与公安局协调,力争达到“移送一件,受理一件,打击一件”的目标。同时,向申请执行人充分释明关于提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的相关法律规定,加大自诉案件的办理力度。(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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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旬邑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