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讯(郑婧)在闲暇之余,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垂钓,体会远离喧嚣的宁静与安逸。何某是一位钓鱼爱好者,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一次在钓鱼过程中,他却意外触电受伤。
事故发生后,何某先后被送往广德县人民医院和湖州市九八医院住院治疗20多天,经鉴定,何某构成九级伤残。何某认为,钓鱼时意外触电受伤,是因为供电公司对电网管理不善所致,供电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要求供电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34493.87元。
供电公司认为,何某在事发后一个月才向供电公司反映情况,根据何某提供的证据,可以看出何某系事后报警,其诉称的受伤时间、地点、原因均未有明确的结果予以证明,根据了解,何某受伤的主要原因是被他人抽水所拉的电线击伤,何某应向抽水的农民进行索赔,供电公司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德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负有注意安全等义务,对侵权的发生存在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供电公司对电力使用监督、管理不善,其行为存在过错,已构成侵权。作为侵权人的供电公司,对何某的身体造成伤害,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酌定何某承担70%的责任,供电公司承担30%的责任。遂判决被告供电公司赔偿原告何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4371.26元。
新闻推荐
广德讯(宋本安 特约记者 曾浩)12月5日,广德县杨滩乡竹溪居民钱某向杨滩林业派出所报警。据他反映,他邻居李老汉蛮不讲理,一口认定钱某弃耕的菜园应归李家所有。&nb...
广德新闻,有家乡事,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广德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