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委员黎军反映:
2016年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全面实施‘营改增’,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要求,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广德县地税部门于5月1日将“营改增"涉及的行业正式移交给国税部门管理。从全县5月份、6月份运行情况看,上述行业总体税负较“营改增"前持平或略有下降,个别行业税负略有上升。如金融业原税率5%,现为6%,由于固定资产、利息、水电费等成本支出费用抵扣,实际税负下降,约4%左右,房地产业“营改增"后法定税率11%,由于地价成本可直接抵减计税销售收入,实际税负下降;生活服务业原税率5%,现为6%(年营业额500万以上),由于水电、油、燃气、煤等成本耗用量大,抵扣多,“营改增"后税负低于5%,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年营业额500万以下进项不抵扣)税率3%,更低于原税率5%;建筑业原税率3%,现一般纳税人税率11%(年建设规模500万以上),小规模纳税人(年建设规模500万以下)税率3%,理论上税负持平,但由于有些原材料如砂石、泥土等无法或不能及时取得进项发票,导致一般纳税人实际税负略有上升。
实行“营改增"后出现的问题:
一、全面实行“营改增"时间过于仓促,一线工作准备不足。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一线国税部门几乎没有涉足“营改增"所列行业范围征收管理,导致专业人才紧缺。“营改增"后纳税人数量激增,工作量明显增加,工作疲于应付。为权宜之计,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将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行业税收交由地税部门代征。
二、纳税人思想有顾虑,担心“营改增"后税收负担增加,特别是建筑业纳税人,由于受到财务核算水平、进项发票是否能取得及计税方法改变等因素影响,对“营改增"后税收负担能否下降有疑虑。
三、“营改增"后,纳税人办税水平及国税部门的服务水平难以能满足实际工作需求。一是纳税人、特别是一般纳税人的发票领用、开具、认证和缴销,增值税进项、销项税额的核算与原来相比变得更加复杂,纳税人办税水平亟待提高。二是国税部门的纳税人数量增加、工作量增大,国税部门的纳税服务、工作效率不能很好满足需要。
几点建议:
一是宣传。通过媒体、网络,12366热线等各种形式,宣传“营改增"税收政策,回应社会关切。特别是要向全社会表明,“营改增"后,各行业总体税负均有下降,减少纳税人的焦虑。
二是培训。一方面要对纳税人的办税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办税能力和办税水平。另一方面,国税部门要加强自我业务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是提高。国税部门要提高办税信息化水平,增加办税自助服务终端数量,延长办税服务时间(24小时)。
四是划编。鉴于地税部门在上述“营改增"行业有较丰富的实际征管经验和成熟的专业技术干部,建议成建制或者选调部分税干划转充实到国税部门,以解决当下国税部门“营改增"后工作量倍增、人员人才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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