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讯(张英莲)丈夫曹某成为当地一知名画家之后,居然提出与在家相夫教子的妻子肖某离婚。“如果他要离婚,我就跳楼自杀!”面对有可能一触即发的家庭惨案,近日,泾县法院依法判决准予两人离婚。
两人于2002年经介绍相识,次年结婚生子。孩子2岁时,曹某离家去省城打拼,肖某一人在家操持家务。经过五年努力,曹某画作渐有人气。2010年,曹某到法院第一次要求离婚,肖某一度非常委屈。法院受理后依法判决驳回曹某的离婚请求。宣判之后曹某就离家出走,肖某也将孩子交给婆婆后外出打工。
2011年7月,曹某再次诉至泾县法院要求离婚,他认为自己和妻子已经长期分居,双方的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小浩一直和自己的母亲生活,肖某也一直没有出抚养费。
听到丈夫又要和自己离婚,肖某简直不能相信!该院张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肖某,均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即使是上门走访,也遭到了冷遇。经过耐心的劝解,肖某终于同意到法院来商量此事,“我没有错,为什么法院要叫我离婚……我要和他同归于尽!”
得到这一情况,曹某的态度也难以冷静。面对这道难题,张法官找到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去肖某住处,多次的思想工作均无效果。该案的送达已花费承办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开庭排期已安排多次。按照法律的规定,留置送达是住所。张法官只好又到被告打工的服装店调查,得知她确已离开泾县,去向不明。
耗费了大量的精力,穷尽一切送达方法,肖某的应诉材料依法应公告送达。张法官特意寄了一份公告给肖某父母,肖某这才知道自己不签字应诉的情况下,法院也会开庭判决,在开庭之日她还是来到法院,决定和曹某好好谈谈,交谈过后两人均同意离婚。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孩子由曹某抚养,肖某每个月给付300元的抚养费,同时曹某补偿肖某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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