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4月18日上午10:30对以下标的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大厅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泾县泾川镇裕丰路商用住房(由东向西四间三层的房屋,除去厨房面积27.56平方米),建筑面积497.14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字号:房地权泾川2008字第012661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泾国用(2008)字第509号,终止日期:2048年1月17日,拍卖参考价:2576617元,竞买保证金:25万元。
二、展示及报名登记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4月16日下午5时止
三、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4年4月16日下午5:00(实际到账为准)前将竞买保证金缴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账户(账户名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账号:553900052110202,未成交者予以退还,不计息),并于2014年4月16日下午5:00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签订相关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五、 联系电话:0551—65144808 13505605666 13965404630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0553-3117529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563-2518072
六、公司地址:合肥市官亭路140号旺城大厦1703室
本公告内容同时在安徽省人民法院涉诉资产交易中心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发布。
安徽皖华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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