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6月10日,记者从泾县人民检察院获悉,宣城市国税局副局长张某涉嫌受贿22.7万元一案,已经由宣城市检察院侦查终结。案件经指定管辖,正在由泾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犯罪嫌疑人张某,男,1957年生,黄山市歙县人,2000年7月起至案发时任宣城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因涉嫌受贿罪,2014年4月4日,由宣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执行逮捕。据查明,张某自2006年至2013年先后收受贿赂22.7万元。
侦查部门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部门审查。
晨报记者 方佳伟 通讯员 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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