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助力小微企业发展,2014年,泾县国税局积极念好服务小微企业“四字经”,提出“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的理念,政策普及与执行取得了显著成效。
政策宣传突出“广”。该局充分利用办税大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传统方式宣传税收政策,同时创办了税企QQ群、微信平台等,既确保了宣传的全面性,又提高了宣传的及时性。在此基础上,还利用“实体”和“网络”纳税人学校开办专题培训班,为小微企业“补课”,通过短信提醒和电话告知两种方式,为企业提供双重保障。
纳税服务体现“优”。该局办税服务大厅和以往相比又有了新变化,服务窗口“小微企业咨询和申报”字样格外醒目,专门接受小微企业的涉税咨询服务。同时提出了首问责任制、一站式服务、延时服务等机制,全面畅通“绿色通道”,提高办理效率,让企业能充分及时的享受到优惠。
审核把关立足“严”。该局一方面认真审查企业的备案资料,严格依据实际情况判定企业是否符合认定标准,并办理相关手续;一方面指导手续不完备或不符合标准的企业纳税人补充材料,依法办理税收申报。
后续管理要求“细”。在后续管理上,该局建立税收减免台账,掌握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情况,动态监管减免税信息;定期走访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核实生产经营情况;广泛收集纳税人的意见需求,及时跟进和改善,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
据统计,2014年,泾县国税局对215户小微企业共计减免所得税98.2万元、增值税1374万元,其中征前减免330万元、退库减免144万元、免征未达起征点个体户增值税900万元。(本报记者 戴智阳 通讯员 王恒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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