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讯(肖晗 胡凤)7月15日,市民王某来到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警称,他在泾县中医院门口,发现一女子骑着一辆踏板摩托车,非常像自己之前丢失的车子。民警小汪接警后迅速出警,通过视频监控和走访调查,确认了那名骑车女子为附近一个宾馆的老板。
经了解:3个月前,王某将自己的摩托车停放在饭店旁,酒醉后乘车回家,自以为摩托车丢失了而没有报警。几天后,饭店旁一家宾馆的老板陶女士注意到在自家大门口一辆踏板摩托车始终无人骑走,于是将车推至家中自骑,每天晚上推回家保管,白天摆放在门口,也是为了让车主自己回来寻找可以看到。
民警对双方的行为提出批评教育,告知陶女士发现无主财物应当及时报警,同时也告知王某应当保管好自身财物,如有丢失也要及时报警求助。拿到失而复得的摩托车,王某对民警小汪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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