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讯(张玲 赵群)近日,泾县法院受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由于被告经济相当困难,原告了解情况后表示愿意减免罚息,最终原被告双方便达成和解协议。
被告小陈是一个80后,几年前他准备在家做生意,向当地信用社贷款2万元,但由于后期经营不善,生意没做成,反而损失一大笔。后他外出打工,三十出头的他又面临着买房、结婚,同时母亲患有尿毒症,常年接受血透治疗,更加重了其经济负担,当年的2万元借款也一直未予归还。信用社多次催收未果之后,向法院起诉要小陈立即归还贷款本金2万元并支付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
法院受理案件后次日向被告小陈送达了应诉材料,其母当场便表示对拖欠贷款的行为十分内疚,承诺定将筹措资金归还该笔贷款,并恳请原告方能在考虑其家庭困难的前提下,予以适当减免。原告方在了解相关情况之后,对被告方给予同情,表示在被告归还全部贷款本金的同时,对罚息部分可以减免。双方达成和解,原告随即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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