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桂莲 记者 郭群山)泾县丁家桥镇村民丁某与凤某两家是邻居,由于建房引发了两家的纠纷,最终在司法所的帮助下妥善解决。
去年5月,为方便丁某建房,凤某同意丁某拆除与凤某自建水泥路隔离的围墙,并使用该道路运输建材,待新房建成后丁某将院墙恢复原状。同年12月,丁某新房建成后凤某夫妇要求丁某将院墙恢复原状,丁某以新房尚未完全建好为由多次推托,并希望在此建门方便通行,双方矛盾产生。12月28日,双方又因此事争吵,并发生殴打,丁某的外甥闻讯赶来加入其中。吵打中,凤某将丁某的外甥左手小指咬断,凤某夫妻也受伤住院。
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纠纷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细致讲解,并与建房一方当事人讲明利害关系,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双方约定,凤某一次性赔偿丁某的外甥各项损失费用15000元;丁某在此水泥路上建门通行,支付凤某4000元作为前期修建水泥路的补偿。
今年5月16日,因丁某的外甥构成轻伤,此案由泾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泾县法院委托丁家桥司法所做调查评估,对凤某是否适用缓刑提出建议。丁家桥司法所多次到丁某家中走访、劝说,最终,丁某表示原谅凤某,希望法院能够从轻减轻或免予对凤某的刑事处罚。6月28日,凤某被泾县法院判决为免予刑事处罚,对丁某向法院提交谅解意见也心存感激。至此,一件牵涉到三个家庭的邻里纠纷在丁家桥司法所的多次调解、劝说下,终于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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