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泾县出台了《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目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该县近期扶贫开发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意见》提出,到2016年底实现现有1939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现行标准下全部脱贫,2017年底34个贫困村全部出列,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贫困村年集体经济收入力争达到5万元以上。
《意见》对泾县近期扶贫开发的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
实施发展产业脱贫行动。立足贫困村特色资源优势,重点支持贫困村发展烟叶、山药、青檀等农产品加工,努力实现“一村一品”特色农业。到2017年底,每个贫困村至少发展1项特色种养业,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至少从事1项特色种养业。培育贫困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电子商务进贫困村,建立和完善县级电商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点功能及配套设施,为产业扶贫搭建网上平台。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
实施光伏发电脱贫行动。建立政府补助、社会帮扶、金融支持、用户出资等多种途径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重点支持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和无集体经济收入或资源缺乏的贫困村建设光伏电站。
实施乡村旅游脱贫行动。积极推进乡村旅游经营模式创新,鼓励“公司+农户”、“公司+协会”等经营模式,提高乡村旅游扶贫的组织化程度。加快乡村旅游目的地管理系统建设,鼓励乡村旅游公司、乡村旅游合作社(协会)发展,引导民间资本以购买、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参与乡村旅游扶贫开发。
实施促进就业脱贫行动。对贫困劳动者提供“一对一”免费就业信息服务,支持高等院校毕业生、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带领贫困群众就业增收。大力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为贫困劳动力创业提供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贴息。开发农村保洁、保安等辅助性岗位,安置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在家门口就业。
实施教育助学脱贫行动。在巩固完善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学杂费,继续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继续对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每学年补助3000元,直至毕业。在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依托小学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使贫困地区农村学前3年入园率达到75%以上。(秦恩阳 本报记者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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