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讯(乔文君 齐军仕)男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便按农村习俗举办结婚仪式后同居生活,但未领取结婚证,后生有一女。因女方与男方及其家人发生矛盾,女方遂离开男方家,非婚生女究竟由谁来抚养?近日,泾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同居关系纠纷案,一审判决原告小丽与被告小刚的非婚生女小娟由原告小丽抚养。
2014年7月份,小丽与小刚自由相识后恋爱,不久后开始同居生活。2015年6月,小丽与小刚按农村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因小刚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未领取结婚证。同年年底,小丽生下一女,取名小娟。小丽与公婆为琐事发生争执,同年12月17日,小丽与小刚就不在一起生活,回了娘家居住。今年,小丽诉至法院要求非婚生女小娟由自己抚养。
法院认为,小丽、小刚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女小娟,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应协商解决。现由于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因非婚生女小娟目前未满两周岁,故由小丽抚养较为适宜。遂判决如上。(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新闻推荐
泾县讯(特约记者鲍峰)近日,泾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实施方案出台,进一步加快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今年2月,该县被公布为首批262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之一。该县以此为契机,全面开展...
泾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泾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