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讯(王志宏)“董所长,家里的稻子已经收割归仓了,谢谢你们帮了我的大忙,现在到所里报到,把上次没执行的拘留执行掉。”
在常人眼里,警察与违法行为人是对立的双方,违法行为人因为人身自由、经济方面受到法律制裁,对给予他处罚的办案民警肯定没有好脸色。可10月26日下午,两名被裁决治安拘留的违法行为人及其家人却相约来到泾县森林公安局泾川森林派出所,对直接办案的副所长董世宏连声称谢,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今年10月9日,泾川镇高村村民金某、宛某两人因合伙私设“电网”狩猎危害公共安全,均被泾川森林派出所给予治安拘留7天的处罚。处罚当日,办案民警原本准备将两人送拘,但违法行为人金某在民警宣布对其的处罚决定后,却当场低声抽泣了起来。起先民警以为是金某因将被拘留而感到懊恼后悔,也就并未十分在意,可金某的抽泣声却越来越大,最后竟然是放声大哭,民警们当即警觉起来。经安抚其情绪并询问得知,金某父母年事已高,身体衰弱,其为家中独子,也是主要劳力,如马上拘留错过了收割期,自家责任田中已成熟的稻米将因无人收割归仓而腐烂变质,种粮收入也将化为泡影,所以想到此处,忍耐不住就嚎啕大哭起来。
“金某的家中情况较为特殊,虽然法不容情,但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我们也可以采取人性化执法。”经办案民警集体商议,大家一致同意对金某、宛某的治安拘留延期执行,待金某将自家责任田中的稻米收割归仓后,再将其与宛某一道送拘。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场景。
送拘过程中,金某、宛某两人对民警的工作始终十分配合。在即将入所的一刹那,金某、宛某两人返身抓住办案民警的手紧紧不放,对森林公安人性化执法表示由衷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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