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讯(张健齐 王响宁)经过5个昼夜的艰苦侦查,7月7日,泾县公安局“7·2”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胡某从上海押解回泾县,“7·2”持刀强奸、抢劫案成功告破。
7月2日中午12时许,受害人纪某(女,24岁,浙江省温州市人)到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称:其被人抢走了11000余元现金。民警了解得知,7月2日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通过微信邀约纪某,双方谈好以500元价格外出“车震”,待纪某上车后,该男子用胶带捆绑住其双手,持刀威胁纪某,对纪某实施强奸后,又向纪某索要现金,并抢走纪某手机索要了密码,从纪某微信、支付宝内转走11000余元。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逃走。
接到报警后,泾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7·2”专案组,抽调精干力量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根据调查走访、视频追踪和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锁定泾县蔡村镇19岁的胡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且胡某可能逃往上海。在上海市刑侦总队及黄浦公安分局的大力协助下,7月6日下午5时许,专案组民警在上海黄浦区一宾馆内将欲再次出逃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成功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胡某如实交代了自己因手头拮据而产生歹念,于7月2日凌晨在其车中持刀强奸、抢劫纪某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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