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刘淑涓齐军仕吴洋)借款人明确表示所借款项用于赌博,碍于朋友关系,出借人仍然向其提供借款,这怎么行?昨日,安徽商报记者从泾县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最终判决明知借款用于赌博仍然出借的行为属无效民事行为,并收缴用于赌博的5万元借款。
陈某与李某是朋友。2015年5月至2016年12月期间,李某分四次向陈某借款共计41.5万元,每次均出具借条。其中李某第一次向陈某所借款5万元系用于赌博,陈某在庭审中,也承认李某在借款时已说明了目的。后来,经多次催要,李某一直未能归还借款,陈某于是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偿还借款与利息。
借钱给人赌博法律不予保护
法院认为,陈某与李某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有李某出具的借条证明,事实清楚,除李某刚开始向陈某所借5万元外,其余借款36.5万元的债权债务关系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陈某要求李某偿还上述借款36.5万元及利息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予以支持。
但是,李某第一次向陈某所借款5万元,借款目的是用于赌博,用途不合法,而且陈某知道李某借款是用于赌博,故该借贷行为属无效民事行为,法律不予保护。对陈某主张要求李某归还上述用于赌博的借款5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同时,由于该笔借款5万元系非法所得,法院另行作出了民事制裁决定书向李某予以收缴。(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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