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 宁国新闻 郎溪新闻 广德新闻 泾县新闻 绩溪新闻 旌德新闻
地方网 > 安徽 > 宣城市 > 泾县新闻 > 正文

卖车未过户事故谁担责?

来源: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8-07-17 20:05   https://www.yybnet.net/

10年前已卖掉的摩托车在现任车主手里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原车主因未变更车辆登记,与现车主一起被诉,原车主该不该承担责任?近日,泾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06年,李某在某车行购买了一辆摩托车登记在自己名下。 2008年,李某在该车行以旧换新,置换了新摩托车,但并未办理变更登记。随后,该车行将李某的旧摩托车出卖给了没有驾驶资格的王某。 2017年6月18日,赵某驾驶摩托车与王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赵某受伤。经鉴定,赵某伤情构成九级伤残。赵某认为原车主李某也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故诉至法院要求李某、王某赔偿其经济损失1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判决现任王某赔偿受害人赵某98422.2元,而登记车主李某因卖车后对该车失去运行支配力,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赵某在天气和路况良好的情形下,未尽到观察注意义务而选择超车,且未戴头盔,对事故发生的过错程度大,应承担主要责任。王某无证驾驶,其控制车辆的能力不足,对事故的发生承担次要责任。因登记车主李某于2008年已经将车卖出,对该车失去了运行支配力,也不享受运行利益,故其不承担赔偿责任。 (徐佩吴洋)

新闻推荐

黄有平:农村文化事业的坚守者

他是一名普通的基层文化工作者,扎根农村30年,用一腔热血坚守着农村文化事业,为当地百姓带去文化的福音,丰富着当地老百姓的精...

泾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泾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一句话新闻2018-07-11 09:54
为幸福路点赞2018-07-09 11:56
评论:(卖车未过户事故谁担责?)
频道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合肥虾市转冷“量价齐跌” 今年市场上以本地小龙虾为主,与往年相比售价下降20%左右
  • “00后”,书写不一样的青春
  • 乘地铁 学国家安全知识
  • 消费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