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讯 今年以来,绩溪县人民法院在“三严三实”精神指导下,围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阳光司法的浓浓暖意,通过四个结合,推进司法宣传工作,弘扬法制正能量。
司法宣传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坚持将司法宣传任务落实到庭室,分配到个人;完善以研究室为轴心,各审判业务庭联动的新闻报送机制;组建宣传员专兼结合的协作网络,通过层级负责制度保障新闻报道真实有效;实施奖励办法,对新闻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部门进行表彰。
司法宣传与审判工作相结合。通过严守质量关、责任关、监督关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通过打造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强化司法透明度;尝试庭审直播常态化、制度化、信息化,利用官方主页、微博等网络媒体,对观摩庭进行直播,与广大网民互动;继续开展“巡回法庭”和“案件回访”活动,针对具有教育意义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力求达到“审理一件、带动一片”的宣传效果。
司法宣传与释法明理相结合。树立法官队伍在审判节点中强化司法宣传的意识,要求办案法官在文书送达、接待当事人、庭审教育、案件宣判过程中,做到“脸好看、事好办”,更要做到“说明法条、讲清道理、搞好宣传”。
司法宣传与法制教育相结合。坚持将法制教育作为司法宣传的主要抓手,并且在各个节点活动中突出抓好法制教育工作,如:组织巾帼服务队,进行“关爱老人”的慰问宣传活动;发挥青少年维权岗职能,开展“关怀下一代,构筑保护伞”的慰问教育活动;认真筹办“江淮普法行”;积极参加“平安绩溪,法制绩溪”法制宣传活动。 (钱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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