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讯(钱浩然)11月20日,绩溪法院一起非诉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承办法官,承诺择日履行法律义务。
张某和周某夫妇俩因违反《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第三孩,被绩溪县卫计委征收社会抚养费16.2万元。虽然该夫妇于2013年11月缴纳了4万元社会抚养费,但是其余部分经多次催告依然未缴。2015年8月,县卫计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将张某和周某夫妻二人纳入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措施。11月17日,张某出差到重庆后,因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导致其不能购买返程的动车票。返回绩溪后,张某遂主动联系法院执行法官,承诺限期履行法律义务。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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