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讯(特约记者周明助)为了防止司机疲劳驾驶,公安交管部门规定运营客车凌晨2点至5点时禁止行驶,以确保运营客车行车安全。日前,绩溪一辆运营客车违反规定,凌晨4点开车上路被民警查获处罚。
7月11日凌晨4时45分,绩溪县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预警一辆皖P53XXX中型普通客车经过扬溪卡口往扬溪镇方向行驶。经查证,该车为农运班车属于公路客运车辆,违反了凌晨2-5点继续上路行驶客运车辆的规定。绩溪县公安交管大队立即指令所属扬溪交警中队值班人员对此辆客运车辆进行拦截。
扬溪交警中队值班人员接到指令后,迅速组织警力进行拦截。经过一段时间查找,中型普通客车皖P53XXX最终被迅速出动的民警查获。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胡某某当场作出罚款200元,并扣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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