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讯 今年以来,郎溪县紧紧围绕“553”行动计划(即到2015年,全县“家庭农场”达500家,培育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50家以上,“家庭农场”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倍以上),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推进“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
该县充分整合农业、人社、教育等部门和社会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对“家庭农场主”开展普及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民学历教育,切实提高“家庭农场”经营者的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落实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建立联系帮扶“家庭农场”制度,实行“一场(户)一顾问”,采取多种形式,为“家庭农场主”提供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指导服务,及时有效解决生产经营实际问题。
该县不断加大财政金融投入,县财政每年预算内安排1000万元“家庭农场”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每年整合涉农项目资金1000万元,支持各类示范农场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县财政出资设立现代农业发展专项担保基金,主要用于“家庭农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贷款担保;涉农金融机构设立适合“家庭农场”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为“家庭农场”提供多种形式的金融支持和服务。
该县落实各项优惠保障措施,税务、涉农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家庭农场”可以享受的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对“家庭农场”因农业生产需要,符合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按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家庭农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标准。健全土地流转县、乡、村三级服务平台,建立县土地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中心,为供求双方提供政策咨询、信息登记、合同签订、价格评估、纠纷调处等服务;建立土地流转银行、土地股份合作社,形成土地流转有形市场;结合农田基本建设,完善田间配套设施,引导农户自愿开展承包地互利互换,促进土地连片集中适度规模经营和流转关系稳定。
该县还支持“家庭农场”牵头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联社,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订单、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与“家庭农场”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帮助解决单个“家庭农场”干不了、干不好或干了不合算的事情,从而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特约记者 刘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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