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声音:
六旬老人屡屡“碰瓷”
“中午从府山广场回家,在我准备进入主干道时,一位60岁左右戴墨镜的老人手拄竹棍向我车身一碰,然后顺势躺在后轮旁。我赶忙下车把他扶起来,看看什么情况。我正在考虑是否要把他送医院时,一位‘的哥\’告诉我,他是专业‘碰瓷\’的,在丽都文华等地方经常看到他。”
这是4月27日发表在宣城论坛上的一篇帖子,帖子发表后引起了广大网友的愤慨,纷纷跟帖表示其行为太卑劣,给行车安全造成隐患。网友“一航”说:“这么大岁数还干这个!强烈鄙视!”网友“江南摘星”干脆表示“一定要严惩!”
根据网友的反映,鳌峰派出所立即展开了调查。鳌峰派出所所长彭瑛说:“经过调查我们得知,这个老人姓林,多次与车主发生碰擦后进行‘私了\’,但所涉车主没有及时报案,因此派出所无法核查取证。我们于5月8日依法传唤林某了解基本情况,并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他还告诉记者,早在2011年,林某就因其他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但因身体原因,根据法律规定不适宜关押。
老人自述:
迫不得已才这样做
在鳌峰派出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林某家中。
据64岁的林某说,他以前是一名货运驾驶员,6年前被检查出视力为一级残疾,并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他女儿也患癫痫病20年,多年来医药费已经花去80多万元,现在还欠一大笔外债。每月仅靠700元的低保和50元的残疾人补助费维持一家人的生活。
2012年冬天,林某在府山广场附近乞讨时不小心被车撞倒在地,由于没什么大碍,车主给了林某200元“私了”。正是这件事给了他“启发”,开始在人行道附近或路口拐弯处频频上演“意外”。“一般不要紧,不过也有摔伤的时候。”他指出腿上的伤告诉记者,“我也是用生命来换钱。”
林某还说自己已记不清“碰”了多少车,最多的一天碰了6次车子,但只有两辆车的车主给了钱。“最多的一次赚了200元,最少的一次也有40元,比讨饭强多了。我也是迫不得已,要是能找份工作让生活有基本保障,我也不愿意这样做。”
警方提示:
及时报警避免被敲诈
记者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发现,近年来,“碰瓷”事件在宣城市时有发生:
2011年12月,宣州区人民法院对辖区内首例以“碰瓷”形式诈骗案件进行公开宣判,11名被告人最终被处以九个月至三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刑期,并处以罚金;2012年4月25日,一名江苏籍男子在流落到郎溪县十字镇后,因一时找不到工作打起了“碰瓷”的主意,最终该男子在作案时被郎溪警方查获;2013年3月21日,王某为“碰瓷”让同伴打断自己手指,假装在被撞伤索要高额赔偿金,最终两人被旌德警方被刑事拘留……
如果遇到“碰瓷”,市民应该如何处理?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奚维民说:“有些车主遇到‘碰瓷\’时怕麻烦,一般选择私了,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这种不良风气。为了避免‘碰瓷\’情况出现,广大驾驶员一定要按照交通规则行驶。”鳌峰派出所所长彭瑛也提醒,“广大市民遇到此类‘碰瓷\’情况时应立即报案,避免因‘碰瓷\’被敲诈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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