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讯(祖清 允帅)1月5日上午8时许,又“犯病”了的郎溪姚村夏桥村的精神病患者刘某某,在姚村派出所3位民警的帮助下,被送往郎溪县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2009年6月,刘某某被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期间在郎溪县精神病院接受治疗2个月,病情好转后出院,后其一直在家进行药物治疗。近一段时间,刘某某又“犯病”了,病情日渐加重,多次打骂父母。2014年1月4日19时许,刘某某在家向其父亲索要钱物买酒,被拒后情绪激动,手持菜刀声称要砍死其父亲,并把家中的饭碗摔碎。刘某某的父母极为害怕,第二天,一早连忙报警。姚村派出所民警及时来到刘某某家,了解情况后,安抚刘某某的情绪,并及时和刘某某家人将其送往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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