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未经任何部门许可,一家小型化工厂竟堂而皇之地在郎溪经济开发区替他人非法处置工业废料。8月11日,郎溪县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批准逮捕了涉案的2名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陈延国在该县经济开发区租了一家旧厂房,与犯罪嫌疑人钱德新合伙购买生产设备,招聘数名工人,从江苏宜兴等地联系多家原料供应商,于去年4月起非法替他人从工业废料中加工提纯甲醇,获取加工费。经查,该厂共进原料3000余桶(每桶200公斤装)。后经当地群众举报,该厂被相关部门责令停产,但原料池和污水池中的废水均未及时处理,一直搁置。今年初,陈延国又从别处购回化工废料200余桶。7月4日,有群众发现距该厂约300米的梅红水库有鱼死亡,遂报警。经侦查机关勘查发现,该厂污水池有污水溢出,经院墙下砖洞流至院外水塘,又顺水沟及水稻田一直流到梅红水库东侧水岸边。
经检测,污水均为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已对当地环境造成恶劣影响。根据刑法规定,非法处置废险物3吨以上即能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据此,郎溪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陈延国、钱德新2人。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费玲 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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