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郎溪县启动农村保洁费收费试点工作,初步探索出了“村民主导、群众自愿、村洁居美、群众满意”的具有郎溪特色的农村环卫收费管理机制。
村庄干净整洁了,村民主动缴纳保洁费
6月1日开始,姚村乡、建平镇、毕桥镇、新发镇、梅渚镇等5个乡镇开展农村保洁费收费试点工作。截至7月22日,累计收取保洁费约175.65万元,实现了“双超”,农村环卫收费管理机制试行初战告捷。
毕桥镇长何新村在今年一季度的农村清洁工程考评中,还排在全镇倒数后三名之列,通过一个月的整治,村庄面貌得到改观,一跃进入考评第一名。
县美好办负责人告诉记者,农村保洁费收取工作将保洁费的收取纳入村民自治范畴,各村都成立了村民保洁理事会,乡镇、村干部帮助指导理事会开展工作,通过适当程序,全程开展监督。
保洁费专款专用,引导村民树立自觉意识
收取农村保洁费可以引导群众树立“谁污染,谁付费”、“谁受益,谁付费”的自觉意识,不但自觉做好门前三包,而且主动监督农村环卫工作。姚村乡天子湖村等建立了“三老”督导队,专门负责日常村里环境卫生的检查,实现了长效管理。新发镇各村都要给每家每户配备2个垃圾桶,指导群众如何进行垃圾分类,督促养成文明卫生习惯。
郎溪县明确收取的费用作为农村环卫专项经费,全额用于村级保洁员的工资待遇,提高保洁员的工作积极性。全县建立了以县和乡镇财政投入为主、村级集体经济为辅、农村保洁费为补充的环卫资金筹措机制,明确要求乡镇、村帮助村民保洁理事会加强监管,不得挪用、挤占此项经费,保洁理事会根据县、乡考核情况兑付保洁经费。
投入机制初步形成,收取工作在全县推开
郎溪县按照农村常住人口每年12元的标准收取保洁费,同时鼓励各乡镇采取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各界捐助。毕桥镇对收取率超过90%以上的村,给予每人每年6元的环卫工作经费补助;梅渚镇对环境面貌改善较大的中心村,给予1万元一年的环卫工作经费奖励。
为确保收费工作取得实效,郎溪采取了县、乡镇和村三级联动方式,搭建收费工作网络,监督与奖励双管齐下,形成全民参与工作格局。县委、县政府对试点工作先进乡镇及村进行适当奖励,县美好乡村建设领导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至此,郎溪县探索出了一条村自治收费、乡镇配套补助、县财政以奖代补的三级联动投入机制,力争在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保洁费收取工作。(易爽 本报记者 吕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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