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以及公司化农业企业,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年来在郎溪快速发展。
郎溪县政协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多次组织政协委员,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趋势、制约因素、政策分析等不同侧面,多向思考,立体调研,广泛问计,寻求良策,推动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取得新的发展。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今年4月11日,郎溪县政协调研组来到凌笪乡龙须湖畔的“钱晨家庭农场”。在这里,他们看到的是一片忙碌的景象,170多名采茶女工在采摘白茶。2004年,姚维荣承包了300亩山场,建设生态白茶园、水果园和花卉基地。后来,她又牵头成立钱桥茶叶专业合作社。如今,合作社社员种植白茶1000多亩,茶叶远销江苏、浙江、上海、福建等地。
5月9日,县政协调研组又来到十字镇关明和的家庭农场。有了政府“撑腰”,这些年关明和一口气买了165台套收割机、插秧机、播种机、烘干机、植保机等农机具,建了2个育秧工厂。
两次实地调研,政协委员们一致认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解决传统家庭经营低、小、散问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必由之路。而下一步,如何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持续经营,如何引导其驶入发展“快车道”?带着这个议题,5月14日,委员们又来到郎溪县吉平粮油种植专业合作社,倾听种植大户心声。
分红返利实现利益共享
“农民以资金、技术、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入股,按股份分红。此外,合作社还按成员的业务量(额)实行流通环节利润返还。”吉平合作社理事长候国志谈起发展模式滔滔不绝。据了解,该社目前紧密型社员达111户,去年实现销售收入近1100万元。
从吉平合作社回来以后,就如何加强利益联结这一问题,县政协召集部分农业企业负责人举行了座谈会。农产品加工企业对原料品质都非常重视,而在统一种植品种、统一生产规范、统一安全用药、统一大量收购等环节上,合作社比企业更有优势。
委员们建议,要用政策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采取订单保底收购、分享增值收益等方式,实现各方共赢。倡导农户加入或入股合作社,实行生产在户、服务在社,做到社员先按股分红、再按市场交易额二次返利,让其分享农产品在流通环节的增值收益,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调研中,有很多委员提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要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协调。带着这个问题,6月4日,县政协调研组一行走进了涛城镇合溪村。委员们刚进村口,就看到村民李俊正在维修插秧机、收割机等农机。当问他一年对外服务的收入情况时,他脸上露出了灿烂笑容。
农民有需要,市场有需求。委员们建议,加快构建以农业公共服务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服务,也可形成规模,带来规模效益,还能将农村富余劳动力分流到农业服务体系中来。在农村一线的委员看来,商机不可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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