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8日,家住郎溪县新发镇的周先生激动不已,在郎溪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大厅里,他一个劲儿的向经侦大队的警官道谢。历经了半年的时间,县经侦大队终于找回了周先生“失踪”的房款共计11.8万元,这让一个仅靠低保维持日常生活的家庭重新看到了希望。
东拼西凑来买房 真假房主分不清
周先生是新发镇上的一名五保户成员,常年受尿毒症困扰,每周要去医院进行透析两次,家里还有年迈的母亲。由于没有经济来源,加上住的还是危房,周先生一直想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
同住镇上的王某是做房产项目的老板,去年年底,王某称自己盘下了一套房,可以低价卖给周先生。听到这个消息后,周先生便心动了,于是去实地看了房子,感觉也很满意。
因都是同一镇上相互认识的人,周先生便相信了王某,向亲戚朋友借钱,凑足房款后交给了王某。今年二月,王某将房屋钥匙交给了周先生,签了买房合同。就这样,王某以房主身份分两次收取了周先生十多万元房款。周先生拿到钥匙后,便找人开始装修。
周先生安装了水电,煤气管道,铺了地砖后。忽然有天,一路过的江姓男子质问周先生:“为什么装修我的房子?”周先生一下子傻眼了,“这是我自己买的房子啊,怎么成了你的!”江某立马回绝说:“不可能,这是我家的房子。”
两人交谈后发现,原来房子竟然不属于王某。江某的房子一直空置着,便想让王某帮忙牵线卖掉,偶然路过自家门口,居然发现换了房主,这一声不响的换了房主,让江某觉得简直不可思议。周先生马上联系了卖房的王某,再三询问下,王某被逼无奈承认自己隐瞒了房主,将房子卖给了周先生,便表示“将房款打给原房主,或者退款给周先生。”周先生一听也行啊,不管房子还是退款自己都能接受。
钱房纷纷“失踪” 心力交瘁来报案
三方意见达成一致后,周先生就停下装修开始等王某的消息,可王某各种推诿。最后,王某开始耍赖,明确表示:“没钱了,不还了。”周先生心力交瘁:“说好的房子也没了、钱也没了。孩子读书还等着用钱,我可怎么办啊!”就这样,漫漫追债路一直延续到了八月。
就在周先生几乎要放弃的时候,看到了电视上经侦大队帮助追回货款的案件,这让周先生一下看到了希望。
2014年8月29日,周先生来到了郎溪县经侦大队报案,由于受害人的特殊家庭情况,引起了经侦大队的高度重视。负责案件的周警官第一时间汇报了局领导,及时对周先生的反映情况进行询问,赶往新发镇,进行调查取证,找到了房主江某。
“在没有房主授权的情况下,王某隐瞒房主,私自换了锁,并将房子私自低价卖给王某,我们初步定性为‘低价转让、私自占有\’,并涉及到诈骗行为,金额数不算小。”这起案件的负责人经侦大队周警官告诉记者。
及时追回钱款 满心感激送锦旗
虽然案件已经日渐明朗,但嫌疑人王某的去向却总是行踪不定,一直找不到人。
周警官带领办案小组多次打电话给王某,希望王某来警局进行协商,王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来。于是经侦大队开始转换策略,三番五次前往新发镇,转而开始做家属工作,经过反复劝说其亲属,王某的妻子在听从警方的劝告之后,终于决定劝说自己的丈夫投案自首,并表示愿意将王某所欠的房款十一万八千元全部退回。
经过妻子的耐心劝诫,王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10月初,主动到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其家人也于10月中旬退回了钱款。到此为止,案件已圆满解决。周警官说:“主动投案,并退回钱款,在对于诈骗案件中的量刑,是一个很重要的指标,可以减轻处罚。”日前,王某正处于逮捕阶段,案件还在进一步的审查中。
10月28日上午,周先生来到经侦大队,为经侦大队送上了一面鲜艳的锦旗。周先生激动地握着周警官的手说:“还以为这钱都要不回来了,幸好有经侦大队,办事效率很高。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十二万,对一般的农民家庭来说,可能是一辈子的积蓄,更何况这样一位没有经济来源的五保户。问及现在的心情,周先生表示:“很感动。”
本报提醒:百姓购房须谨慎
郎溪县经侦大队王副队长说:“此次案件属于一起比较典型的合同诈骗案件,利用买卖合同进行诈骗,老百姓因为缺乏自我防范意识,轻易的相信别人,导致了被骗的后果。本次受害人是一位五保户,对社会的影响极其恶劣。”
本报再次提醒广大市民,买房涉及的金额数额较大,尤其是农村自建房,一定要对房屋产权归属进行明确,到房产部门,城建部门了解、核实,确认房屋的归属者。避免合同履行中,一房两卖的纠纷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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