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韩瀚 记者 利成志)近日,郎溪县司法局梅渚司法所顺利为村民伍某获得了18万元工伤赔偿。
日前,村民伍某一大早就来到了梅渚司法所办公室,请求司法人员的帮助。原来,伍某受雇于某金属材料厂,主要从事场地工种。今年2月22日上午,因意外发生机械倒压,站在一边的伍某不幸被机械打伤。伍某疼痛难忍,公司见状立马将伍某送往就近的卫生院。因伍某伤势过重,该卫生院不予接受,医生建议立即送伍某到溧阳市中医院抢救,经过医生抢救处理,伍某暂无生命危险。但是因治疗需要,伍某的脾被摘除。
事故发生后,伍某住院28天花去医疗费共3万余元,出院后,他多次找到该厂协商赔偿事宜。该厂对伍某的七级伤残无异议,但申明只同意赔偿全部医药费,其余费用拒不负责。伍某受伤至今未痊愈,无法正常工作,这让原来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伍某无奈只好找到郎溪县司法局梅渚司法所,希望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拿到赔偿,维护自己权益,同时缓解家中的困境。
听了伍某的讲述,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着手调查取证。通过仔细翻查伍某的住院病历、缴费账单,询问事故现场工人,并咨询某司法鉴定所有关伍某的伤情,在了解案情的全部情况后,调解员通知双方来所里进行调解。面对铁一般的事实和强有力的法律法规,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该厂同意除医药费外另行赔偿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8万元,伍某自愿放弃其他权益。至此,一起工伤赔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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