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黄开军本报记者 张敬波
“今后我一定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 ”一个骑电动车带孩子闯红灯的男子一脸惭愧,不好意思地对“红马甲”志愿服务队员程小虎说。
日前一个上午,郎溪县建平镇组织由社区矫正人员组成的 “红马甲”志愿服务小分队,在城区宁芜路和郎涛路的十字路口,协助交警指挥交通,程小虎就是其中一员。他穿着“红马甲”,随同交警站在路口,遇到年纪大的老人和腿脚不便的残疾人,他主动上前,搀扶他们行走;在学生放学高峰期,他劝诫过往车辆放慢车速,让学生安全过马路。
38岁的程小虎曾犯交通肇事罪,他感慨地说:“站在红绿灯路口协助交警执勤,我深知交警工作是多么辛苦。交警让大家遵守交通规则,不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权力,而是保护大家的安全。 ”
建平镇地处城区,交通压力较大。 2013年3月,该镇法律志愿者和社区矫正人员首次组成“特殊”的红马甲志愿服务队伍,通过法律宣传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开展志愿活动。两年来,“红马甲”志愿者小分队共参加普法宣传活动12次、公益服务30余次,足迹遍及全镇17个村及社区。该镇司法所副所长顾德华告诉记者:“我们每个月20号前后,都组织志愿者义务服务。2014年,在城关4个社区还设立了社区服务点,建立了‘菜单\’式服务机制,接受社区点单,哪里需要帮助,‘红马甲\’就出现在哪里。 ”
在志愿服务过程中,不少社区矫正人员也找到了自身的价值,用实际行动弥补错误,回馈社会。今年8月12日,当地5名少年去南漪湖学游泳,其中2人意外溺水,幸好被一名好心人及时相救。好心人临走时没有留下姓名,经多方寻找,正是该镇社区矫正人员黄道昌。日前,因其英勇救人的事迹及缓刑期间的良好表现,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其减去余刑。
“今后,我还愿意参加‘红马甲\’服务活动,为社区、为大家多做点事,来弥补我曾经的错误,重新找到人生的价值。 ”已不再是社区矫正人员的黄道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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