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郎溪县根据单位性质、职责、权力责任等特点,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归类制定,对其工作任务,全面实行数字量化。
类别细。根据单位特点分为6类。9个乡镇为1类,2个开发区为1类,县直单位为4类。对县直单位分类时,侧重于工作职能、规模、是否设立纪检组织等情况。对单位规模大、人员多,有二级机构,并设立纪委、纪检组的为Ⅰ类;单位规模较大,并设立纪检组的为Ⅱ类;单位规模一般,并设立纪委、纪检组的为Ⅲ类;综合管理部门、且未设立纪委、纪检组的为Ⅳ类。通过精细分类,确保责任书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避免以往在“两个责任”落实过程中的一刀切现象。
数字明。对每一类中的单位工作责任清单进行数字量化,使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责任从过去面、线直接具体到点,任务清、数字明。删除以往大而化之纯理论的内容。通过一行行数字规定,避免了以往部分党委重视业务工作、轻视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组织不敢查、不想查、不会查的问题。在加强组织领导上,要求党委(党组)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乡镇、开发区、设党委的县直单位和人数较多的县直单位全年会议研究次数不少于8次,设纪检组的人数少的单位和综合管理单位全年会议研究次数不少于6次;在强化作风建设时,要求开展作风明查暗访乡镇不少于8次,开发区和设党委的县直单位不少于6次,其余不少于4次;在问责上,对开发区和设党委的县直单位要求不少于4次,其他县直单位不少于2次;在纪律审查上,对乡镇和郎溪开发区要求今年案件在去年基础上增加50%,对县直中去年没有自办案件的,今年自办案件不少于1件等等。
考核严。将责任书内容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依据,根据不同类别,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对照量化指标,直接加减分。实行年中和年终两次考核加权方式进行,考核结果除直接运用到班子成员的平时任用之中,还将严格实行“一案双查”,确保“两个责任”时时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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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郎溪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