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商务局市场建设科获悉,宣城市报废汽车补贴申领工作已于8月正式开始。其中,凡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将车辆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且属于补贴范围内车辆的车主,可按相关规定申报领取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最高可领取18000元。
三类旧车报废可申领补贴
根据宣城市新出台的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范围及标准,继续对符合一定条件、提前报废更新的城市公交、农村客运车辆以及提前报废的重型载货汽车给予资金补贴,旧车补贴及范围如下:
今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6年以上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
今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8年以上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6米或者乘坐人数大于20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
今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补贴范围。
带材料每周二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据了解,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老旧汽车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更新车辆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申请补贴资金。
另外,申请农村客运车辆报废更新补贴的车主,需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等凭证。
需要提醒的是,只要符合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的宣城市车主,每周二可凭材料到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的市商务局联合窗口,办理申请补贴资金手续;凡符合条件的申请,市财政局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兑付补贴资金。
咨询电话:2719521(市行政服务中心联合窗口)、3036790(市商务局)、3010226(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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