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下午,有热心读者致电本报热线表示,在网络上看到了一条消息,说是宣州区沈村镇有村民到云南买老婆,结果买回一名男扮女装的“男老婆”,希望了解到更多的情况。记者得到消息后,迅速联系了沈村派出所,没想到,沈村派出所负责人告诉记者,最近根本没发生这样的事,这还是2008年发生的事情。
一条“劲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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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民提供的消息,沈村最近出现了一条“劲爆”新闻,沈村镇的居民黄某前往云南,花了2.7万多元“买老婆”,结果却买回了一个男扮女装的男青年。
消息中还有对情况、时间、地点的详细描述。在今年5月31日下午,沈村镇丁店村的黄某将一名女性装扮的人,扭送到派出所,并表示这名女性装扮的人其实是一名男子,经过审查,派出所发现这名男子是云南省文山州人,在5月17日的时候,这名男子刘某伙同两名女子,分别假扮“她”的姐姐和妈妈,骗取了受害人黄某信任,随后刘某和黄某一起回到了宣城,不久被识破后扭送到派出所。
派出所很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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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得知消息后,立刻联系了沈村派出所负责人吴所长,吴所长得知记者的来意之后非常惊讶。吴所长表示,今年沈村派出所并没有接到这样的报案。
吴所长查询了这起案件的相关信息后表示,类似案件的确在沈村发生过,但是并不是今年发生的。“这是在6年前的2008年发生的一起案件,当时我还没有到沈村派出所任职,当初案件的相关信息和消息中的内容几乎是一模一样,但是时间不对,今年沈村肯定没有发生这样的案件,我们派出所也没有接到报案。”
那么,2008年发生的事情,何以摇身变成了今年发生的,并在网络上大肆传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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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也有相关信息
记者通过百度,输入这起案件的关键词,网络上出现了很多相关的新闻链接,但发送时间分成两大段,一段为2008年6月初发送的,一段时间为今年11月11日之后发送的。但这两次发布的内容,人物、事件等都基本一致,可见,是肇事者将6年前的事“移”到了现在。
记者随后和打电话来的热心读者取得了联系,这名热心读者表示,他是从一个叫做“宣城”的微信公众号上看到消息的。记者登陆该公众号发现,这是该公众号11月12日发布的一条消息。消息中只表明是5月31日事发,没写明年份,让读者误以为就是今年发生的事。
记者注意到,正是这家微信公众号,就在前不久,发布了关于宣中运动会的假新闻。
记者告诉这位读者真相后,这位读者气愤地说:“这样的公众号要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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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谣
或受惩处
“这应该算网络谣言中发布假警情。”据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二大队负责人介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节,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如果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网络安全保卫工作的开展和市民素质的提高,网络谣言的数量呈下降的趋势。但是仍然有一些针对单位和个人的谣言以及不实信息出现在网络论坛和社区上,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注意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果成为了谣言的攻击对象也应该针对谣言及时澄清。如果谣言触犯了法律,制造谣言者和传播谣言者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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