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宣城市积极探索,建立了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加大对上年度恶意欠薪建设施工单位及个人的处罚。鉴于2014年元旦、春节清欠情况,宣城市对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或不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扰乱宣城市建筑市场秩序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项目承包人和班组长进行了处罚。其中给予2家施工企业清除宣城市建筑市场。7家施工企业记不良信用记录一次。1家施工企业全市通报批评。15名项目承包人、班组长全市通报,并建议在宣城市范围内施工的建筑企业慎用。
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宣城市今年出台了《宣城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不良信用单位管理制度》和《宣城市关于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意见》。
加强农民工工资专管员队伍建设。鉴于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复杂性的趋势,市人社局、住建委出台了《关于在建筑业企业试行农民工工资专管员管理的通知》,规定:建筑总承包企业及所属项目部必须配备一名农民工工资专管员,负责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市区共有105家施工企业配置农民工工资专管员201名。
开展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5月中旬和9月底,市人社局、住建委先后两次对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经过检查,共办理农民工投诉71件。
提高日常农民工投诉举报的协调处理速度。按照“快受理,快立案,快查处,快结案”原则,宣城市在日常的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将查处和协调相结合,力争调解在3日内完成,查处在7日内完成。 (本报记者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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