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余健)随着春节的临近,食品安全也进入高发期。为确保节前食品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将在校园周边、食品批发市场等地张贴《关于鼓励举报食品经营违法行为的公告》,加强对食品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广大消费者只要在市场上发现食品经营违法行为,便可立即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向食药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一经查实,举报人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
自2012年5月1日起,宣城市即鼓励对食品经营的9种违法行为进行有奖举报,这9种行为分别是:涉嫌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涉嫌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涉嫌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涉嫌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或者篡改生产日期的食品;涉嫌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涉嫌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涉嫌使用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对食品和农产品进行清洗、整理、加工、保鲜、包装、储存;其他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经营行为。
“春节前,我们会统一行动,在校园周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贸市场)、旅游景点、车站码头、商场超市、专营专卖店等经营场所和街道办事处、村委会以及市民活动集中的场所,张贴《关于鼓励举报食品经营违法行为的公告》,动员广大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企业员工、媒体记者和消费者,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来。”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一旦发现食品经营企业存在上述9种违法违规行为,可即刻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向食药监管部门举报;或登录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ada.gov.cn)举报;亦可致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情况一旦核查属实,将对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对举报人按规定兑现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举报人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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