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志勇 郑贤海 记者 余庆)如果8000元的名牌包包只卖500元你会买吗?近日由宣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一起销售假冒名牌商品的案件进行了判决,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售假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吴先生是上海一家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在去年上半年的时候,吴先生公司陆续接到有客户反映,在宣城市的市场上,大量出现了他们公司代理的一些品牌的假冒伪劣产品,随后他们进行了调查。在调查的过程中,吴先生发现,在市区有一家服装店长期对外销售他们公司代理的品牌的假冒伪劣产品,品牌包含了普拉达、GUCCI等知名品牌。吴先生立刻向宣城市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在去年下半年将服装店店主王某抓获归案。
今年30多岁的王某在2013年下半年开始,就在市区开了一家服装店。在朋友的介绍下,王某发现在网上可以找到一些高仿的名牌产品出售,特别是箱包一类的高仿品特别好卖。于是王某通过微信和淘宝等网络平台进购了一些假名牌。短短一两个月,生意的确好了不少。尝到甜头的王某不再销售衣服,转而销售这些高仿的奢侈品,经营的内容也从箱包扩展到手表、皮带等。
办案人员经过调查发现,从2014年上半年开始,王某和他的家人通过他的服装店和手机微信平台账号对外销售“LV”、“GUCCI”、“Dior”等假冒名牌商品。王某向他两名下家销售假冒名牌商品价值超过7万元。警方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在王某经营的服装店内查扣“欧米茄”、“LV”、“hermes”等名牌箱包、手表、皮带等商品共计价值一万余元。经鉴定,被查扣的商品均为假冒名牌商品,侵犯了商标所有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此案移送到宣州区检察院后,该院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已扣押的假冒注册商标的箱包等物品予以没收。
新闻推荐
宣城市的燃气公司最近没有发布这个消息◇沈彦 本报记者 余健市区宛溪二村的一户人家,看到了这则“通知”,更...
宣城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宣城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